一、中心职责
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,是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的重要阵地,公寓管理中心在学生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,具体职责如下:
(一)、全面贯彻实施管理、服务育人的公寓工作宗旨,以人为本,营造和谐、文明、温馨的公寓环境,积极推进学生公寓规范化管理的进程;
(二)、建立健全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、工作流程及标准,制定各项应急预案;
(三)、做好学生公寓内部的管理和协调工作,保障住宿学生正常生活秩序;
(四)、定期进行安全卫生大检查,配合各分院做好学生公寓的安全卫生宣传管理工作;
(五)、负责新生入住、在校生调寝、毕业生退寝的统筹安排工作;
(六)、配合安全保卫处定期进行学生公寓安全教育和安全疏散演练工作;
(七)、充分调动和发挥全体工作人员和学生组织的积极性,加强思想政治教育,促进公寓文化建设;
(八)、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二、服务内容和承诺
(一)安全服务
1、按学校规定,宿舍楼早6: 00开门,晚22: 30关门(节假日、周未延迟半小时)。
2、对外来人员凭有效证件详细登记,学生家长留个人证件方可进入宿舍楼,其它人员在大厅会客,会客完毕后到值班室领回个人证件。
3、闲杂人员一律不得放行进入学生宿舍。
4、男生不准进入女生楼,女生不准进入男生楼。
5、公寓管理中心每月对各宿舍进行一次卫生安全大检查。
(二)清扫保洁服务
1、每天上午7:30,下午13:00清扫宿舍楼的卫生,做好保洁工作。每日拖擦、清扫二次,全天候保洁,保持楼内清洁、舒适。
2、厕所做到无异味,水池无堵漏,清扫干净。
3、公共区楼梯的窗子、玻璃、房间门定期清洁,保持干净。
4、垃圾要倒入指定地点,不准随意堆放。
5、楼内要做到整齐清洁,墙上不得有张贴物和球印、脚印、手印。
(三)维修服务
1、学生公寓各维修工坚持安全第一原则,保证供水、供电线路及管理畅道、木器家具的使用完好,确保学生宿舍的正常秩序。
2、电工白天定期到学生宿舍进行检查、测试,如发现有私接乱搭电线、使用违章电器者,应及时处理,予以没收,并逐件登记报有关部门按规处理,对所报维修及时完成。
3、木工应坚持每天对各栋宿舍公共的门、窗、玻璃进行检查,对所报的维修及时完成。
(四)值班服务
1、学生宿舍门卫,必须坚持每天24小时有人值班,门卫人员要认真负责按时间开门、关门落锁。
2、学生宿舍外来人员一侓凭有效证件填写会客册,经批准后方可会客,否则一律不准进入学生宿舍。
3、学生宿舍的行李物品、木器家具、电脑等大件物品未办手续一律不准搬出。
4、学生宿舍严禁任何人携带易燃、易爆和有毒物品入内,凡是发现可疑情况,应及时制止处理并向保卫部门报告。
5、协助做好维修申报工作。
6、杜绝外来人员或学生在宿舍内的经商行为。
学生处公寓管理中心
2015年9月1日